我1967 年来英国,我是来读心理保健护士课程的。到英国时刚好是我19岁生日。我被安置在肯特郡,在当时最大的一家精神病医院接受培训。
此前,我是无国籍人士。一九四九年底我随家人由中国大陆去到香港。在香港,我们既不是当地的居民,也不算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。我们是无国籍人士,从1949 年到1963年之间,我们一直住在木屋区,直至木屋区被烧毁。我们住在一个废弃的足球场,住在木板搭成的房屋里,直到后来香港政府将我们迁移到安置区。木屋区里没有任何生活上所需的设施,没有卫生用品,没有电,没有水,治安也很差。
我17岁就辍学了。在香港的公共屋村时,我是该屋村第一个去英国的人,所以我去英国的消息,在屋村还算是件大事。至今我仍保留着一张照片,从照片上可以看见当时大家在机场送我上机。照片的日期是1967 年3 月4 日。
到了英国后,我于1973 年拿到了永居,并在74 年申请并获得了英国公民身份,成了归化英国公民。在医院宿舍住了一年,我边工作边读A-level课程,因为我想,除了做护理,我还应该向其他方面发展。后来我在伦敦大学拿了一个心理学的学位。之后,我在护理行业做了约七年。再后来,我将工作扩展到社会服务。从1974 年起到1999 年,我一直在社会服务部门工作。我在一家医疗服务中心担任高级干事近九个年头,那是东伦敦八大医疗中心之一。在社会服务方面,我还是心理健康、伤残人士和长者日间中心的负责人。
我在那里工作了将近四年。在那段时间里,我兼职学习以获取社会和公共管理硕士学位。随后我去了牛津,担任该市一家长者服务中心的负责人,管辖半个牛津城的长者服务工作。后来,我返回纽咸,在这里找到一份工作,成为检验和质量保证部门的主管。我终于担任了纽咸区社会服务部助理主任的高级职位。我在那里一直工作到1996年,然后又去赫特福德郡(Hurdfordshire),在一个更加规模的社会服务部门工作,成为该郡健康部门的督察长,管辖两个卫生署。
之后,我提前退休,但继续攻读法律学位并进行作法律实践。一九九七年,我拿到了法律学位,继而开始进行法律实践课的第一部分。自此,我更加拥有自己的主动权,开始经营自己的公司,为不同的地方政府部门做注册和检核方面的工作。有一段时间,我同时为四个地方部门提供服务。二零零二年,我成为国家医疗保健委员会的检查干事,该机构现已改名为 CQC,即护理质量委员会。我在那里工作,直到 2008年再次提前退休。那是我最后一份全职工作。但从2002年开始,我一直兼职司法部门精神健康审裁处的工作。自从退休后,我一直在为伦敦的许多组织做义工。我的生活充满欢声笑语。所以,我对自己人生经历的总结,归纳起来就是一句话:“从木屋区到伦敦城,从病房到司法办公室”。这,就是我的人生故事。